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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是婚前領呢,還是婚后領,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我們是在婚期前在領哦,比如我們的婚禮是在十月份,我們就在九月份去領,這樣我覺得也比較好呢。
婚前領證還是現在比較多的新娘會選擇的,也是大多數人選擇的一種方式:
第一,婚前領證比較有保障
這個我所指的婚前領證是指在大婚的前的1~3個月之間,我覺得這個時段,婚禮準備的差不多啦,感情也已經是很穩定的了,這個時候咱們可以考慮去領結婚證了,一切的準備都已經成熟了,不管是從心理上還是思想上。
第二,臨婚前領證對避免意外情況的發生也是有好處的。
這個我只是針對的個別現象,并非適用于所有的人哦,有的新娘很早就把結婚證給領了,距離的婚禮的時間跨度較大,這個其中有可能發生的變數,其實我們也是無法預料和掌握的,也看到在籌婚過程中,有的新娘和新郎因為溝通不善引發的一系列矛盾,以至于最后以分手收場,這個時候如果沒有領證,直接分手也沒有什么問題。如果領了證,牽扯到的問題就是比較多的了,如果真的鬧到那個時候,可就是離婚了,如果還未舉行婚禮就變成了離異,不管是新郎還是新娘,肯定都會很郁悶的吧。
如果是選擇先辦婚禮后領結婚證的新娘和新郎來說,那就又是另外一種情況了,
第一,對于婚姻的約束力變小
我們傳統里的觀念是以舉辦婚宴為主,舉辦了婚宴之后,親朋好友都會知道,某某和某某結婚了,而不是問他們領證了嘛,其實我所說的約束力變小也只是針對極少數的個別人,有一種情況據我所知在城里已經不太可能發生,但是在農村還是有的,就是在不領證的情況下,先結婚生孩子,如果是生男孩就領證結婚,生女孩就不結,一直到生到男孩為止。
對于這種封建的,愚昧的思想,我覺得很詫異,現在怎么還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對于女孩一方來說,那可是吃大虧了。
第二,對于婚姻的隱患還是存在的。
沒有領證在法律的約束力上就會有所欠缺,即使是辦過婚禮,在法律上也并不認可就是合法夫妻,也有的新人在結婚以后,爭吵不斷,又覺得性格不合等等因素,就會覺得反正我們沒有領證,不如就分手,舉行了婚禮再來這樣,不僅是勞民傷財,對于父母的精神上壓力也是非常大的,所以不支持婚后在領證哦。

領證和辦婚禮就像是一個是法律保障一個是道德認可!建議先領證在辦婚禮原因1. 對于雙方都是保障,女方辦完婚禮朋友親戚都會知道你是接過婚的,而后出現意外情況后期再結婚不就烙下話柄(當然誰也不愿意發生)。2. 男方領證完也好給父母個交代,男方父母可操辦婚事 ,定酒店 婚慶 發布孩子婚期告知親戚,如后期出現一些小事情也也會因領證不會太過任性!要不父母的錢 和操得心就白費了!當然說的這些都是個別事情,相信大家都是奔著走在一起要過一輩子的!建議考慮先領證再辦婚禮!個人見解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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