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進行結婚登記的新人滿足結婚登記的條件、帶好有效的證件、填寫好相應的表格,那么在民政局工作人員審核完成之后就可以進行結婚登記了,結婚證在辦理當天就可以領取到。當然,如果不滿足要求,當天就不能辦結婚證了。
1、結婚登記的條件
(1)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2)雙方自愿結婚;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之間沒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雙方均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登記結婚的民政局為雙方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
2、需要攜帶的證件
(1)雙方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雙方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三張結婚登記照(大二寸半身合照);
(4)離婚證(再婚者需要攜帶)。

結婚證
按照我國《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1、 新人雙方,持所需證件,到雙方當事人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提出結婚登記申請。
2、 提出申請后,填寫聲明書、申請書。并在簽名處,簽名或按手印。
3、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對當事人進行審核,主要看是否滿足結婚條件、證件是否真實有效等。
4、通過審核之后,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登記。
只要滿足了上述的要求,那么辦理結婚證當天就可以完成。當然,面對七夕節、520等熱門的日子,要進行提前預約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