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證明雙方為合法夫妻的法律文書,但由于時間一久或是保管不當,總是會出現遺失結婚證的情況,這時候就需要夫妻前往民政局補辦結婚證。
結婚證丟失,可以到原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進行結婚證補辦;也可以到男女雙方戶口所在地的其中一方民政局進行結婚證的補辦。

1、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現在身份證信息與登記時信息不同(戶口遷移改變戶口所在地地址),那么需要到派出所開具身份證明
2、夫妻雙方居民戶口本
3、社區居委會或是事業單位開具的結婚證丟失證明,并需要有效印章
4、夫妻雙方依舊處于婚姻關系的證明
5、3張兩寸近期免冠合照,紅藍背景都可

1、在近兩年內結婚的夫妻,兩人的婚姻檔案證明還在檔案處,所以只需要準備好補辦結婚證的證件,前往原來登記結婚的民政局進行補辦即可。
2、婚姻關系已經超過兩年關系的夫妻,需要到當地的檔案處進行檔案查找并復印,再準備好補辦結婚證所需證件,前往之前民政局補辦結婚證。

補辦結婚證并不是第一次辦理結婚證,所以不需要雙方到場,只要其中一方攜帶好證件前往民政局辦理即可。
如果夫妻雙方都因事無法前往,可以委托他人辦理結婚證補辦。不過需要出示委托證明書,并注明被委托者的信息,委托緣由,被委托者也需要準備好居民身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