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是成為合法夫妻必經的步驟,男方給女方彩禮三金則是自古流傳的結婚習俗中的一環,先領證還是先給彩禮的爭議一直沒有斷過,有的男方彩禮三金還沒給就催領證,到底做法合不合適呢?接下來一起看看婚禮紀小編的詳細解答吧。
先彩禮和先領證,多數男女雙方都有自己的盤算。男方擔心的是先給了彩禮,然后又不領證,會不會有財產損失。女方則擔心先領證,再談彩禮就被動了。
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雙方有此擔心完全可以理解,不用覺得考慮的現實就是不愛對方,有時把這些現實的東西考慮清楚再結婚,以后的婚姻反而更幸福穩定。
婚姻看重的是雙方的感情,如果感情很穩定,先領證還是先給彩禮都不是問題。另外,我國的法律對彩禮的規定也在不斷完善,新人不必過于擔心彩禮歸屬的問題。
三金的錢不在彩禮里面。
三金是結婚前婆家為未來兒媳婦準備的物品,表示對兒媳婦的喜愛與重視,婚前男方父母會給幾萬塊由小兩口去買。
彩禮是指結婚前男方送給女方的聘金、禮品等物品。現在一般是指男方贈送給女方的錢財,彩禮錢一般是給女方家庭,用來感謝女方家的養育之恩的。
【三金包含的內容】
傳統結婚三金:金項鏈、金耳環、金戒指。
現在也有人用鉆戒代替黃金戒指,因為戴起來更好看,從而深受年輕人的喜歡。不過,現在還有五金的說法,即是:項鏈、戒指、耳環、手鐲、吊墜或腳鐲。
三金和彩禮是指男方以結婚為目的向女方贈送的錢物。
以結婚為生效條件的附條件贈與行為,而非一般的無償贈與。如果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贈與行為具有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禮屬于受贈人。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彩禮一般是婚前收入。根據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贈與合同中只屬于夫妻的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如果彩禮男方彩禮給付女方的父母,那么則由女方的父母支配彩禮,女方和男方均無占有也無權支配、處理彩禮。
【需要返還彩禮的情況】
1、男方向女方贈送彩禮后,女方沒有和男方辦理結婚登記的,這種行為違反了彩禮贈送的目的。
2、男女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出現這種情況時,女方沒有盡夫妻之間的義務。
3、男方向女方贈送彩禮后,造成男方家庭出現生活困難的,如果雙方離婚的,男方可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不管是直接領證還是給彩禮后再領證,我們都不要太過于糾結,雙方好好協商才是最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