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在進步,我國的結婚證也在不斷的變化中,不同時期的結婚證封面和樣式還是有很大地不同的,但是相同點都帶有那個時代的印記。
這個時期的結婚證形狀很像一張獎狀,繪圖鮮艷,喜氣洋洋的,很漂亮。

形狀上由獎狀向證書過渡,證上還印有一段毛主席語錄,“社會主義的建立給我們開辟了一條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實現還要靠我們的辛勤勞動”。
從這個年代開始,結婚已經開始有點講究了。

1975年的,比較像如今的結婚證了。

領證需要到各自單位開證明,結婚證也褪去革命時裝,逐步還原了法律文書的樸素本色。

樣式大變,規格比原來縮小了一半,封面印有國徽,里面蓋有民政部證件管理專用章,更加規范而且方便攜帶。

顏色由大紅色變成了棗紅色,上面有燙金字,證件內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制印章,證件印制號為全國統一編號,男女雙方合照上蓋有婚姻登記專用鋼印。

結婚證上的“MZHBJZH”的真正含義是民(M)政(ZH)部(B)監(J)制(ZH)。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