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對于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很重要的事情,但如果跟軍人談婚論嫁的話,軍婚與普通結婚最大的區別就是需要辦理很多的手續,走層層的程序,經過許多的審核。所以很多人想問當兵期間訂婚需要打報告嗎?一起來看看婚禮紀小編的解答吧。
軍人訂婚不需要向部隊申請打報告。
軍人結婚要向部隊申請。就目前我國婚姻家庭法領域不認可訂婚的法律效力,將軍人的婚約關系排除在軍婚之外,沒有軍籍的在部隊的工作人員也不適用軍婚的規定。軍人婚姻制度的調整范圍比較廣泛,主要是軍人和軍人,軍人和非軍人之間的婚姻關系,以及非軍人與軍人配偶之間的不正當關系等。軍人婚姻制度主要包括軍人的結婚制度、離婚制度、和軍婚的保護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1、先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么時候確立戀愛關系,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準備組織家庭。”并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后,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后,需一級一級蓋公章。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治審查,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后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照片,大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還有照片,就可以去當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辦理現役軍人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或軍人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一般來說,軍人只有在想要步入婚姻的殿堂的時候才需要打報告。
